在泰国生活的外国人会遇到两项容易混淆的住址申报义务:一是TM30,由房东或接待外国人的屋主负责;二是90天报到,由外国人本人负责。两者都来自泰国《移民法》(佛历2522年,即1979年),忘记申报都会被罚款。下面说明谁负责什么、在哪里办理,以及忘记申报的后果。
两项义务,两个责任人

| TM30 | 90天报到 | |
|---|---|---|
| 由谁申报 | 户主、住所的所有人或占有人、酒店经理 | 在泰国连续居留超过90天的外国人 |
| 何时申报 | 外国人入住后24小时内 | 每90天一次 |
| 表格 | TM.30 | TM.47 |
| 法律依据 | 第38条 | 第37条第5项 |
| 法定罚则 | 罚款不超过2,000泰铢;酒店经理罚款2,000至10,000泰铢(第77条) | 罚款不超过5,000泰铢,另按日罚款不超过200泰铢,直至申报为止(第76条) |
90天报到只是告知移民局您的住址,并不是签证延期,也不会延长您的居留期限。
TM30:房东或屋主的义务
根据第38条,户主、住所的所有人或占有人,或酒店经理,接待获准临时居留的外国人入住时,须在外国人入住后24小时内向住所所在地的移民局办公室申报;当地没有移民局办公室的,向当地警察局申报。
因此,这项义务不仅限于酒店,也包括把房屋或公寓出租给外国人的房东,以及外籍配偶或亲属来同住的泰国家庭。法律同时列明户主、所有人和占有人,所以签租约时最好书面约定由谁负责申报。
TM.30表格分为两部分:第一部分是申报人和住所的资料,第二部分是外国人名单及其护照资料。申报渠道有三种:
- 亲自办理:到当地移民局办公室;当地没有移民局的,到警察局办理
- 挂号邮寄
- 网上申报:通过移民局的住址申报系统(tm30.immigration.go.th)。需先注册用户账号,再添加住所资料并上传文件,移民局审核住所后才会批准。一个账号可以申报多处住所,电脑、平板和手机都能使用。
自2020年6月30日起,根据泰国皇家警察总署的公告,申报时须填写入住日期和预计离开日期。外国人在申报的期间内回到同一住所,无需每次回来都重新提交TM30。
90天报到:外国人本人的义务
第37条第5项规定,在泰国居留超过90天的外国人,须在满90天时向移民官员申报自己的住址,此后每90天重复一次,使用TM.47表格。
根据移民局的说明,可在到期日前15天至到期日后7天内办理。到期日印在上一次的回执上。如果出境后再入境,90天从再次入境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报到渠道有四种:
- 亲自到负责居住地区的移民局办公室办理
- 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
- 挂号邮寄
- 通过移民局网站在线办理
亲自办理时,请携带护照、TM.6出境卡(如有)、上一次的90天回执(如有),以及填写完整并签名的TM.47表格。邮寄办理时,须附上护照资料页及最新入境章页的复印件,以及贴好邮票、写上本人地址的回邮信封,用于寄回回执。
示例:可以办理的时间

上一次的回执写明下次到期日是12月10日。那么从11月25日(提前15天)到12月17日(延后7天)都可以办理,不会被罚款。如果错过12月17日,就必须到移民局办理并缴纳罚款。
如果期间回国后再入境,原来的到期日不再适用,应从再次入境之日起重新计算90天。
忘记申报的罚款
- 未提交或逾期提交TM30:第77条规定罚款不超过2,000泰铢;未申报者为酒店经理的,罚款2,000至10,000泰铢。
- 超过可办理期限才做90天报到:第76条规定罚款不超过5,000泰铢,另按日罚款不超过200泰铢,直至申报为止。根据移民局的说明,逾期后主动前往申报的,罚款2,000泰铢;被查获未申报的,罚款5,000泰铢。
因此,一发现错过就主动申报,比等到被查获的代价小。
避免错过的建议
- 每次拿到90天回执,记下到期日,并提前约两周设置提醒。
- 保存所有回执,包括TM30和90天报到的回执。
- 把房屋出租给外国人的房东,应提前在网上系统注册,以便新租客入住后24小时内完成申报。
- 不要把90天报到误认为延长居留:您获准居留的期限仍以护照上的入境章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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