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份地契上写着好几个人的名字,可能有多种原因,例如兄弟姐妹共同继承父母的土地,或几个人合资买下同一块地。起初也许相安无事,但当有人想卖、想把自己那一份分出来,或想以不同方式使用土地时,问题就来了:谁可以决定什么?本文说明泰国《民商法典》关于共有的规定,以及分割共有土地的方法。
什么是共有
财产属于数人共同所有时,适用《民商法典》关于共有的规定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(第1356条)。每个人都是共有人,对整块土地享有一定“份额”,例如三分之一,但在实际分割之前,并不单独拥有其中任何一块特定区域。
未载明各人份额的,推定各共有人份额相等(第1357条),主张自己份额更多的人须举证推翻。如果一开始就约定份额不相等,例如有人出资较多,应在土地厅办理“บรรยายส่วน”(载明份额)登记,写明每个人的份额。
共有人的权利与义务

- 使用:每个共有人都可以使用土地,但不得妨碍其他共有人的权利;并推定各共有人按份额取得孳息,例如把土地出租所得的租金(第1360条)。
- 费用:每个共有人须按份额分担管理费、税费、维护费以及共同使用的费用(第1362条)。
- 对外:一个共有人可以单独就整块土地行使所有权,对抗第三人;但请求返还土地时,必须是为了全体共有人的利益,而不是只为自己(第1359条)。
哪些事一人可做,哪些须全体同意
| 事项 | 由谁决定 |
|---|---|
| 为保全财产而采取的行为 | 任何一个共有人随时可以单独进行 |
| 日常管理 | 共有人多数决定 |
| 重要事项的管理 | 共有人多数决定,且该多数所占份额合计不少于财产价值的一半 |
| 改变财产的用途 | 全体共有人 |
| 出售或转让自己的份额 | 本人即可,无需他人同意 |
| 出售或转让整块土地 | 全体共有人 |
前四项依据第1358条,后两项依据第1361条。
可以卖自己的份额,但不能独自卖整块地
共有人可以出售或转让自己的份额,无需其他共有人同意(第1361条第一款)。土地厅将这种买卖登记为“ขายเฉพาะส่วน”(出售特定份额)。买受人取代出卖人成为共有人,同样受共有规定的约束。
但土地本身只有在全体共有人同意时才能出售或转让(第1361条第二款)。如果有人不同意,想卖的人可以只卖自己的份额,或者按下文请求分割。
请求分割的权利及三项限制
任何一个共有人都有权请求分割财产(第1363条),但以下情形除外:
- 有法律行为(例如共有人之间的约定)排除分割的;这种排除每次不得超过10年;
- 共有的目的具有永久性质的;
- 在不适当的时机请求分割的。
如果土地仍是尚未分割的遗产,占有该遗产的继承人即使已超过1年的继承诉讼时效,仍可请求分割;以法律行为排除这项权利的,每次同样不得超过10年(第1748条)。
如何分割: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决定

分割有两种方式:在共有人之间分割土地本身,或出售土地后分配价款(第1364条第一款)。
达成一致的,携带地契向负责该土地所在地区的土地厅提出分割申请;需要测量的申请不能到其他土地厅办理(《土地法典》第71条和第79条)。土地厅安排测量后,办理共有分割登记,每个共有人取得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分得地块地契。如果约定出售,则由全体共有人同意出售整块土地,再按份额分钱。
无法达成一致的,任何一个共有人都可以起诉请求分割。涉及土地的案件,可以向土地所在地法院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(《民事诉讼法典》第4条之二)。起诉前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;法院认为适当且对方同意时进行调解,无需缴纳案件受理费(第20条之三)。
共有人无法达成一致时,法院可以裁定(第1364条第二款):
- 分割土地本身;分得部分不相等的,可以命令以金钱补偿;
- 无法分割或分割会造成重大损失的,在共有人之间竞价出售或公开拍卖,价款按份额分配。
举例:Daeng、Dam和Khao是兄弟姐妹,共同继承了一份地契下的3莱土地,登记在三人名下,没有载明份额,因此推定每人各占三分之一。后来Daeng想卖地,Dam和Khao想保留。Daeng可以不经其他两人同意,把自己的三分之一份额卖给任何人,但不能卖掉整块3莱土地。如果Daeng想把自己的部分分出来,三人可以协商到土地厅办理分割测量。协商不成的,Daeng可以起诉请求分割:法院可以按各三分之一的份额分割土地;无法分割或分割会造成重大损失的,可以命令三人之间竞价或公开拍卖,价款每人分得三分之一。
长期居住不会取得其他人的份额
如果兄弟姐妹中有一人多年在共有土地上建房或耕作,单凭长期占用并不能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份额。泰国最高法院认为,一个共有人的占有同时也是代其他共有人占有;只要未通知变更持有的性质,表明不再代他人持有,其他共有人的权利就不会消灭(最高法院第6237/2541号判决(1998年),并参照第1381条)。
从登记共有那天起预防纠纷
- 明确每个人的份额;份额不相等的,办理“บรรยายส่วน”(载明份额)登记。
- 共有人之间签订书面协议,例如谁使用哪一部分、有人想出售自己的份额时怎么办。
- 如果大家本来就想分开使用土地,分割测量后每人都有自己的地契,以后出售或转让自己的土地就无需等待他人同意。
外国人须知
共有规定适用于一切共同所有的财产,不限于土地(第1356条)。但土地本身不同:一般而言,外国人不能在泰国取得土地(《土地法典》第86条),外国人作为土地继承人时也适用特别规定。涉及外国人的,在土地厅签署任何文件之前,最好先请律师核查。
咨询土地律师
如果共有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、不确定自己的份额,或有人声称因长期居住已取得土地,在出售或起诉之前,最好请律师审查地契和相关文件。在 Lawmanee 上可以免费发布您的情况,感兴趣的土地律师会在平台聊天中回复您,也可以按案件类型、府和语言查找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