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泰国生活多年、与泰国人结婚或打算在泰国养老的外国人,常问同一个问题:我能以自己的名义买地吗?简短的回答是:原则上不能。不过,泰国法律提供了合法途径,让外国人可以在土地上居住和使用数十年。本文逐一说明这些途径,并解释为什么不应让泰国人替你代持土地。

外国人能买地吗

《土地法典》第86条规定,外国人只有在条约赋予权利时才能取得土地,而目前并没有这样的条约适用。因此实际上,外国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土地。

常被问到的例外是第96条之二:外国人如按法律规定的类别投资不少于4,000万泰铢,可经内政部部长许可,取得不超过1莱的土地用于居住。条件相当细致,规划前应请律师核查。

外国人可以做的事:

  • 拥有房屋或建筑物:法律限制的是土地,并不禁止拥有建筑物本身。
  • 购买公寓单位:须在《公寓法》允许外国人持有的比例之内。
  • 长期租赁土地,并在土地厅登记租约。
  • 在他人土地上登记权利:地上权、用益权或居住权。

外国人在泰国对土地、房屋、公寓单位和租约能做与不能做的事项概览

长期租约:最长30年,且必须登记

租赁是外国人最常用的方式,有两条关键规则:

  1. 不动产租期不得超过30年,约定更长的缩短为30年。期满后可以续约,但每次续约自续约之日起不得超过30年(《民商法典》第540条)。
  2. 租期超过3年的,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向主管官员登记,未登记的只能在3年内请求强制执行(第538条)。

举例:彼得向泰国地主租地建房,签订30年租约并在土地厅登记,租约在整整30年内都可执行。如果只是私下签了30年合同而未登记,地主在第5年反悔时,彼得只能主张3年。即使合同写了50年,法律也会把它缩短为30年。

近来有修法延长租期的提议。签约前,请律师确认签约当天有效的法律规定。

地上权:在他人土地上拥有房屋

地上权是指土地所有人允许他人拥有该土地上或地下的房屋、建筑物或种植物(第1410条)。适合用自己的钱在泰国人土地上建房的外国人。

  • 可以约定期限(不得超过30年),也可以约定为土地所有人或权利人的终身(第1412条)。
  • 地上权可以转让,也可以继承(第1411条)。

很多人把地上权与土地租约结合使用,使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都有清楚的书面依据。

用益权与居住权

用益权使权利人可以占有、使用并收取土地或房屋的收益,例如自住、耕种,或出租并收取租金(第1417条)。期限可以不超过30年,也可以是权利人的终身;未约定期限的,推定为终身;权利人死亡时,用益权一律消灭(第1418条)。

居住权使权利人可以免租金居住在该房屋内(第1402条)。期限可以不超过30年或为终身,但未约定期限的,所有人可随时在合理期间前通知终止(第1403条)。居住权不得转让,也不能继承(第1404条)。

两者都是物权,须在土地厅登记后才完整有效(第1299条)。口头约定或私下文件都不够。

租约、地上权、用益权和居住权比较:最长期限及能否转让继承

方式 最长期限 能否转让或继承
已登记的土地租约 30年,每次续约不超过30年 取决于合同约定,宜由律师起草
地上权 30年,或土地所有人或权利人终身 可以
用益权 30年,或权利人终身 权利人死亡即消灭
居住权 30年,或居住人终身 不可以,也不能继承

泰国配偶购买土地

与外国人结婚的泰国人仍可以自己的名义购买土地。土地厅会要求泰国买方声明购地款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,因为若属共同财产,外国配偶就会在该土地上享有份额。声明必须属实,签字前双方都应了解它对家庭财产的影响。

让泰国人代持土地(代持人)有什么风险

由泰国人,或由泰国人代为持股的公司出面买地,而实际出资和决策都来自外国人,正是法律所禁止的。

  • 作为外国人代理人取得土地的泰国人,可处不超过20,000泰铢罚金或不超过2年监禁,或两者并处(《土地法典》第113条)。
  • 向官员作虚假陈述,还可能构成《刑法典》上的犯罪。
  • 在民事上,地契上的名字就是所有人。一旦关系破裂,外国人很难证明自己对土地享有任何权利。

土地厅对代外国人持有土地的情况查得很严。按上文所述使用租约和已登记的权利,才是更安全的做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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