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多情侣婚前不愿谈钱,怕显得彼此不信任。但其实,事先把财产问题说清楚,可以避免日后很多纠纷,尤其是一方婚前已有房子、公寓或家族企业股份的情况。泰国法律为此提供的工具,就是《民商法典》第1465条至第1468条规定的婚前协议。
本文说明:不签协议时财产归谁、婚前协议可以约定什么、怎样办理才不会无效,以及婚后能否修改。
没有婚前协议时,法律如何划分财产
如果双方婚前没有就财产作出特别约定,财产关系依照法典的规定处理(第1465条),财产分为两类。

个人财产(第1471条):
- 一方婚前已有的财产
- 个人生活用品、衣物、与身份相称的首饰,以及职业所需的工具
- 婚姻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
- 订婚聘礼(ของหมั้น)
夫妻共同财产(第1474条):
- 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,例如任何一方的收入
- 婚姻期间通过遗嘱或书面赠与取得、且注明为共同财产的财产
- 个人财产的孳息,例如婚前公寓的租金
若无法确定某项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,法律推定为共同财产(第1474条第2款)。离婚时,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(第1533条)。
管理方式也不同。个人财产由所有人自行管理(第1473条);共同财产的某些重要交易须双方共同办理或经另一方同意,例如出售或交换不动产、出租不动产超过3年、超出合理范围的赠与、和解等(第1476条)。
婚前协议可以约定什么
婚前协议是配偶之间关于财产的约定,用双方自己的规则取代上述法定规则。常见条款包括:
- 个人财产的孳息(如租金、股息)仍归所有人个人所有,不转为共同财产
- 清楚列明双方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,如房屋、公寓、家族企业股份,减少日后争议
- 全部或部分地以不同于第1476条的方式管理共同财产,法律只允许通过婚前协议作此约定(第1476/1条)
**不能约定的内容:**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条款,以及约定由外国法律调整财产关系的条款,均属无效(第1465条)。
举例
阿美婚前有一套公寓,每月出租收入15,000泰铢。如果没有婚前协议,公寓仍是她的个人财产,但婚姻期间的租金属于共同财产,5年共计900,000泰铢。若离婚时这笔钱仍全部存在,对方有权分得一半,即450,000泰铢。若双方按规定形式签订了婚前协议,约定个人财产的孳息仍为个人财产,这笔租金就全部归阿美。
| 项目 | 没有婚前协议 | 有婚前协议(示例) |
|---|---|---|
| 婚前已有的公寓 | 个人财产 | 个人财产 |
| 婚姻期间的公寓租金 | 共同财产 | 公寓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|
| 离婚时 | 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| 租金无须分割 |
怎样让婚前协议有效

第1466条规定了严格的形式。婚前协议必须与结婚登记同时以下列方式之一办理,才属有效:
- 将约定内容记载于结婚登记簿;或
- 以书面形式订立,由双方及至少2名证人签名,附于结婚登记簿之后,并由登记官在登记簿上注明附有该协议。
不符合上述形式的婚前协议无效。双方私下签好放在家里的协议,或在结婚登记之后才签的协议,都不算婚前协议。去区公所或县公所登记之前,应先准备好协议文本并约好证人。
婚后能否修改或撤销
结婚后,未经法院许可,不得变更或撤销婚前协议(第1467条)。无论法院是否许可变更,婚前协议的内容都不影响善意第三人的权利(第1468条)。
配偶在婚姻期间相互订立的财产协议不属于婚前协议,任何一方可在婚姻存续期间或婚姻关系终止后1年内随时撤销,但不影响善意第三人的权利(第1469条)。因此,希望长期稳定的安排,应从一开始就写进婚前协议。
同性伴侣与外籍配偶
- 自2025年1月23日起,泰国婚姻平权修正案生效,任何性别的伴侣均可登记结婚,法典也以“配偶”取代“夫妻”的表述。婚前协议的规则同样适用于所有伴侣。
- 外籍配偶可以按同样的形式订立婚前协议,但不得约定由外国法律调整双方的财产关系(第1465条)。建议制作双语文本,确保双方在签字前对内容理解一致。
登记前先咨询律师
婚前协议只有一次机会:在登记结婚的当天办理。内容有遗漏或形式有误,日后很难补救,因此请家事律师起草协议并核对财产清单是值得的。在Lawmanee上,您可以免费发布案件,有意向的律师会在平台聊天中回复;也可以按案件类型、府和语言查找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