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亲患重度阿尔茨海默病已认不出子女,父亲中风后长期卧床,或配偶遭遇意外后无法沟通:家人需要支付医疗费、管理钱款和财产,有时甚至要出售土地来支付照护费用。但子女或配偶并不是这些财产的所有人,无法代为签字。泰国法律的解决办法,是请求法院宣告病人为无行为能力人,并指定监护人代为处理事务。本文说明条件、谁可以申请、所需文件、程序,以及监护人哪些事项仍须法院许可。

只要案件由泰国法院审理,无论当事人是泰国人还是外国人,规则都相同。诉讼文件须使用泰文,外籍配偶或子女通常需要律师或翻译协助。

无行为能力人与限制行为能力人

无行为能力人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比较,以及有权申请的人

泰国《民商法典》分为两个层级:

无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
原因 精神失常且属经常性状态而非偶发,例如长期卧床或重度失智(第28条) 身体残疾、精神不健全、习惯性挥霍浪费或酗酒吸毒,以致无法自行处理事务,或处理方式损害其财产(第32条)
法院指定的照管人 监护人(ผู้อนุบาล) 保佐人(ผู้พิทักษ์)
本人能否实施法律行为 不能,所为行为可撤销(第29条),由监护人代为实施 可以,但部分行为须事先取得保佐人同意(第34条)

须经保佐人同意的行为包括:出租不动产超过3年、赠与财产、在法院起诉或应诉,以及和解。

本文重点介绍无行为能力宣告,即病人已无法自行作出决定的情形。

谁可以申请

根据第28条,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的人包括:

  • 配偶
  • 直系尊亲属: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曾祖父母
  • 直系卑亲属:子女、孙子女、曾孙子女
  • 其监护人或保佐人
  • 正在照顾其生活的人
  • 检察官

不在上述名单内、也未照顾病人的亲属,例如住在外地的兄弟姐妹,可以联系所在府的检察院权益保护与法律援助办公室,请检察官提出申请。

谁担任监护人

  • 病人已婚:由配偶担任监护人;但如有重大理由,经利害关系人或检察官申请,法院可以指定他人(第1463条)
  • 病人已成年且无配偶:由父母担任监护人,法院另有裁定的除外(第1569/1条)
  • 常见情形:丧偶的父亲或母亲患病,负责照顾的子女在同一份申请中,请求法院宣告父或母为无行为能力人,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

向哪里申请、需要哪些文件

向事由发生地或申请人住所地的少年家事法院提出申请。诉讼费为200泰铢,另加按法院标准收取的送达费用。

泰国最高检察院建议准备的文件:

  • 病人的文件:身份证、出生证明、户口簿、结婚证或离婚证、改名证明及残疾人证(如有)的复印件
  • 申请人的文件: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、亲属关系证明
  • 继承人的文件:全体继承人签字的同意书,以及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(如有)
  • 医生意见书或医疗证明,须写明疾病或症状
  • 病人照片

所有复印件均由申请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。

法院程序

申请无行为能力宣告与指定监护人的步骤示意图

  1. 准备文件和医疗证明,请主治医生写明疾病和症状
  2. 请继承人签署同意书:家人意见一致可减少法庭上的争议
  3. 向少年家事法院提出申请:可自行提交、委托律师或请检察官提交
  4. 法院审理:申请人出庭作证,法院也可听取证人、亲属和医生的意见
  5. 法院裁定宣告病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,裁定须在《政府公报》上公布(第28条)
  6. 使用法院裁定,以病人名义到医院、土地厅及其他机构办理事务

监护人能做什么,哪些事项须法院许可

监护人代无行为能力人实施法律行为,并须为其利益管理财产。但第1574条所列的重要行为,每次都必须事先取得法院许可。该规则通过第1598/15条适用于担任监护人的配偶,通过第1598/18条和第1598/3条适用于其他监护人。例如:

  • 出售或互换病人的房屋或土地
  • 在不动产上设立地役权、居住权或用益权
  • 出租不动产超过3年
  • 将财产赠与他人
  • 和解或将争议提交仲裁

因此,成为监护人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出售父母的土地,还须另行向法院申请许可,并说明出售如何有利于病人。

为什么原有的授权书不够用

  • 代理关系终止:本人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时,代理合同终止(第826条),因此父母早先签署的授权书在法院裁定后便不能再使用,但合同约定或事务性质另有要求的除外。
  • 在无意识状态下签字:尚未被法院宣告的精神失常者所为的行为,如在精神失常时作出且对方知情,则可撤销(第30条),因此让病人在这种状态下签署的文件,日后可能被质疑。

如果病人康复、原因消失,病人本人或第28条所列人员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裁定,撤销裁定同样在《政府公报》上公布(第31条)。

示例

一位78岁的母亲患重度阿尔茨海默病并长期卧床,丈夫已去世,有三个子女。长子负责照顾她,想出售母亲名下的一块土地来支付长期照护费用。

  • 长子可以直系卑亲属和照顾者的身份提出申请,另外两个弟妹签署同意书。
  • 向少年家事法院提交申请,缴纳200泰铢诉讼费,并附上写明症状的医疗证明。
  • 法院宣告母亲为无行为能力人并指定长子为监护人后,出售土地仍须依第1574条另行申请法院许可。
  • 取得许可后,再持法院裁定到土地厅办理过户。

就监护问题咨询律师

申请书清楚、医疗证据完整、家人意见一致,审理就会更顺利。如果亲属对由谁担任监护人有分歧,或需要申请许可出售财产,最好从一开始就请律师协助。您可以在Lawmanee免费发布案情,有意承接的律师会在平台聊天中回复;也可以按府和语言查找律师,立即找到家庭法律方面的律师。